為召開本會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貴公司原派會員代表是否改派或續派,請於108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會聲明,逾期不聲明者視同續派,請 查照並惠覆。
一、依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13條暨本會章程第11條規定辦理。
二、如有改派,請檢附變更會員代表登記表(公文內附件),並於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送本會審查,逾期依商團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不聲明者視同續派。
如欲查詢原會員代表或公司相關資料,
1.點擊檔案下載之會員清冊
2.上公會網站(網址:www.tchouse.com.tw)查詢,進入首頁→點選會員名錄→點選公司所屬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