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內政部95年1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47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按本會章程第15條規定辦理,常年會費每年陸仟元整。
若已繳交常年會費,未收到會員證書、收據者,請洽詢公會秘書處補發。
三、本會章程第11條規定: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有違反章程…,得經理、監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份。
四、本會105年度常年會費共計$6,000元,繳費方式如下:
(一)持繳款單至各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繳納,繳款後請將繳款單據傳真至本會秘書處,以利會計作業,加速核發新年度會員證書。
(二)至公會繳交現金。
(三)匯至公會帳戶(使用匯款或轉帳者,務必傳真收據、明細表至公會,並以電話確認,以利對帳)。
註1:本會為方便會員公司繳納常年會費,已於103年首先推動持繳款單至便利商店繳款。
註2:請注意,本次超商繳費單繳費期限至105年3月31日, 超過繳費期限者,請使用匯款或轉帳,匯款帳號如下:
開戶銀行:中國信託銀行(中港分行)
銀行代號:822 匯款帳戶: 288-54039279-9
戶 名: 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註3:如貴公司已繳交105年度會費,則無需理會此函文,謝謝。
註4:使用匯款或轉帳繳費者,請將相關匯款單據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