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訊息

 會務訊息 / 首頁

檢送「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2011/1/5 / 訊息公告

回上頁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30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承辦人:何映霖
電話:0422170522
傳真:0422203707

 


403台中市西區華美西街一段142號4樓之1

受文者: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1 月05日
發文字號:府地權字第1000000536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 旨:檢送「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約保證機制補充規定公告及其附件各乙份,請 貴會加強宣導推廣,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5747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記載事項第7點之1,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及同業連帶擔保所需研訂之同級公司市占率等配套措施,各有關機關團體或民間業者欲翻印本補充規定時,請註明「本應記載事項由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5747號公告」,不得擅自修改內容。
三、 翻印後提供各界索閱時,如收取印刷、郵寄等必要之工本費者,翻印前須先徵得內政部同意後辦理,並於翻印完成後報內政部備查。如未收取費用者,翻印前、後毋須函報內政部。


正本:臺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臺中市政府地政處

市長  胡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