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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台中市政府」公文

2012/10/31 / 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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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承辦人:朱俊鴻
電話:22170716
傳真:22212012
電子信箱:jacko1130@taichung.gov.tw

403
臺中市西區華美西街一段142號4樓-1

受文者: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 月31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價二字第10101916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

主旨:檢送「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公告及附件1份,請轉知  貴會所屬會員知悉。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01年10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8464號函辦理,隨文檢附上開函影本1份供參。

二、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102年5月1日生效。

 

正本: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市長 胡志強

 

 

附件:檔案下載(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1.10.29公告102.05.01生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