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轉知內政部109年1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90260557號函及房仲全聯雄字第109026號函,為完善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業務,請確實依建議事項檢討所屬會員製作之風險評估表及內控內稽措施並做適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