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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8歲可參加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

2022/12/6 / 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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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新訊!配合民法第12條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第2條第1項原列之「年滿20歲」已修正為「已成年者」;第14條第1項第1款原列之「未滿20歲之人」已修正為「未成年人」,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公文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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